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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局以“六个一”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日期:2025-08-04 17:11来源:湖北自然资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自2023年9月宜昌市被确定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以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抢抓试点机遇,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以“六个一”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制定《宜昌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这一总目标,建立数据支撑和规划统筹两大保障体系,聚焦低效工业用地、低效城镇用地、低效乡村用地三类重点改造空间,探索土地、融资、机制三方面制度创新。通过试点工作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现年均每万元GDP建设用地消耗下降率不低于5%。

  建立一套评价标准。建立《宜昌市低效用地调查认定标准》,根据宜昌“3+2”主导产业,分行业设定低效工业用地定量评价指标,在全国率先建立工业公约数评价低效用地认定标准,以“亩均税收”指标建立A类低效与B类潜在低效两类数据库。

  摸清一套底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依托全市“数公基”平台,整合税务、住新等部门数据,汇聚建成地企对应、企税对应、信息共享的“空间数据池”,实现全市1653宗8.74万亩低效用地数据精准上图入库。

  编制一套规划。统筹优化配置空间资源,初步搭建起“国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实施方案”的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规划体系,形成《宜昌市中心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宜昌市中心城区工业保护线划定方案》等阶段性成果,框定140平方公里工业保护线边界,明确到2027年试点期内完成4-6平方公里低效用地再开发,远期到2035年完成20-30平方公里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目标。

  出台一套政策。小切口探索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路径10余项,打通盘活低效用地的堵点、难点。相继出台《推进宜昌城市新中心土地集中集约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支持新中心集中发展;出台《关于强化危旧改房屋改造试点项目规划支撑和用地保障的若干措施》《用地预申请工作流程(试行)》支持危旧改项目顺利落地;出台《关于规范协议出让零星土地管理的通知》推动零星土地高效利用等。

  实施一批项目。编制2024年中心城区低效用地年度实施计划,计划再开发项目22个,总面积1656亩。目前,望州岗10号、肖家岗23、25号、猇亭区湖北微琪生物科技PHA项目、伍家海智能制造产业园等低效用地实现再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