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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宜昌创新发展弹性供地

日期:2026-04-21 17:53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日前,湖北省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工业用地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确定机制,细化供应方案编制要求,完善租赁转出让程序,强化项目全周期履约监管,旨在规范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先期探索实践基础上,办法明确在全市推行“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弹性供地方式,企业可先以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降低初始用地资金压力,引导企业将资金投向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在供地管理流程上,办法明确工业用地租赁和出让一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企业签订合同及缴纳租金后,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确保项目快速启动、高效推进。

  为强化双向权益保障、确保土地高效利用,办法要求该类用地入市前需设置租赁转出让条件,划定企业履约标准,压实企业建设责任,同时明确企业已缴纳租金可冲抵后续出让价款,转出让后享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推动实现企业发展与土地管理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