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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4-09-10 16:1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为巩固本市施工围挡提档升级成果,提升城市形象与品质,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为便于相关单位理解和执行,现对文件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围挡管理,统一设置标准,强化过程监督,持续改善市容环境,特制定本《通知》。其核心目的是通过推行新版标准化图例,实现施工围挡的规范化、精细化、美观化管理,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助力城市品质提升。

  二、核心内容概览

  《通知》主要从围挡设置总体要求、分类技术标准、公益广告规范、管理监督责任四个方面,对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一)施工围挡设置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遵循“慎打围、少占地、快施工、早恢复”原则,要求围挡连续封闭、坚固耐用、绿色美观,并与周边风貌协调。

  占道管理:占道围挡须按“最好不设、最小面积、最短时限、最优位置、最适时机”要求设置,严禁围而不建、超范围或超时占道。

  安全警示:占道区域需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告示、工期公示及温馨提示;影响交通处须设置引导与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

  (二)房屋市政等项目围挡分类标准

  房建工程:工期30天以上项目,城区重要道路两侧宜采用钢结构或装配式围挡,高度不低于5米;其他道路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3米。

  市政工程:工期30天及以上,或涉及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工程,须采用装配式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并按规定设置通透式围挡。

  其他短期工程:对工期短、危险性小的园林绿化、市政维修等项目,允许使用网片式或绝缘伸缩式隔离防护栏杆。

  (三)公益广告设置标准

  必设内容:每面围挡必须均匀设置四项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间距一般不超过20米。

  比例要求:公益广告总面积占比不得低于30%,可酌情增设法治政府、屈原文化等临时性公益内容。

  (四)加强施工围挡管理

  主体责任:施工单位须编制分阶段占道围挡设置与拆除方案,报城管、交警部门审批,并按审批时限执行。

  日常维护: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检查整改、拆除恢复、绿化管护),确保围挡安全、连续、美观。

  监督惩戒: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对围挡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项目及相关参建单位,将采取黑榜曝光、诚信惩戒等措施。

  三、关键要点总结

  明确执行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须按《宜昌市施工围挡设置标准图例(5.0试行版)》执行。

  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根据工程类型、工期长短、所在区域等因素,差异化规定围挡形式、高度与材质。

  强化公益宣传责任:明确四项必设公益广告内容及最低设置比例,兼顾宣传效应与市容美观。

  突出“少占快干”导向:强调占道围挡应严格控制面积与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构建闭环监管机制:从方案审批、日常巡查到违规惩戒,形成全过程监督链条。

  四、政策意义

  本《通知》通过统一技术标准、细化管理要求、强化监督问责,推动施工围挡从“有”到“优”的转变,是提升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塑造整洁有序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城市施工环境。

  如需了解具体围挡构造、色彩样式等细节,请参阅《通知》文件附件《宜昌市施工围挡设置标准图例(5.0试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