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柑桔科学研究所位于宜昌市港窑路64号687.4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宜市国用〔2008〕第140101058-2号;土地用途:教育用地;土地性质:划拨),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