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5-08-28 15:3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两宗共计103018.0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为:电子监管号4205002024B000218(未登记发证),位于宜昌高新区东部产业新区白雅路北侧,使用权面积89700.7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号鄂(2024)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52640号,位于宜昌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新区李家湾路与裴太路交会处北侧,使用权面积65199.39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收回面积13317.25平方米。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