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5-12-10 14:2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8宗共计156043.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证号为宜市国用(2015)第41156号,位于点军区联棚村,使用权面积67460.4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类型为出让;证号为宜市国用(2010)第140202102号,位于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使用权面积37656.83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类型为出让,本次收回面积19274.63平方米;证号为宜市国用(2012)第140202500号,位于伍家岗区三峡大道与合益路交会处西侧,使用权面积27466.6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类型为出让;证号为宜市国用(2013)第060302515号,位于西陵区唐家湾村,使用权面积5052.64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类型为出让;证号为宜市国用(2012)第060302432号,位于西陵区唐家湾村,使用权面积1814.71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类型为划拨;证号为宜市国用(2012)第060302434号,位于西陵区唐家湾村,使用权面积23106.6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类型为划拨;证号为宜市国用(2012)第060302436号,位于西陵区唐家湾村,使用权面积3036.5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类型为划拨;证号为鄂(2021)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70368号,位于西陵区唐家湾西侧,使用权面积46027.9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类型为划拨,本次收回面积8831.15平方米。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