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宜昌市猇亭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5-12-10 14:3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市猇亭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猇亭区马鞍路与纬九路交会处27398.0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证号为鄂(2022)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55554号,使用权面积27398.0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类型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