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5-12-10 14:3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无偿收回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2宗共计17449.27平方米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证号为鄂(2022)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40806号,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毓秀路与百灵路路口东南侧,使用权面积14327.53平方米,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类型为划拨;证号为鄂(2021)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59673号,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港窑路南侧与桔乡路交叉口西南侧,使用权面积3121.74平方米,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类型为划拨。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