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6-05-28 10:4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宜昌高新区东部产业新区李家湾路与裴太路交会处北侧1075.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证号为鄂(2024)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52640号,使用权面积65199.39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