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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日期:2026-03-13 09:4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宜昌铜锣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宜昌利用出让〔2023〕64号),该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鄂05民终86号),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宜昌利用出让〔2023〕64号)已经解除。

  特此公告。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