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6-03-25 09:2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湖北鑫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建筑业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进行了核查,并对整改复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达了《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
我局于2026年2月27日开始联系你单位相关人员,拟当面送达《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宜资建撤告字〔2026〕第8号),告知拟撤销你单位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经多次催促,始终未获你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正面回应,截至3月24日仍无人接收,现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宜资建撤告字〔2026〕第8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17-6731396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9号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